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,人們越來越重視健康,講究養生保健,但有些人過分迷信藥補,濫補現象屢見不鮮。例如常見的人參濫用現象,連續服用人參超過1個月,容易出現興奮易醒、震顫、晨間腹瀉等癥狀。
晚清孟河名醫余聽鴻因醫術了得,有“余仙人”之譽,他的遺著《診余集》中有一則過食人參致盲醫案,記載一鄭姓患者,將上好人參二兩,納鴨腹中煮而食之。五日后,覺目光模糊。十日后即兩目青盲,不能視物。當時正在中秋季節,青皮梨甚多,便囑其每天服梨汁一碗,使每日大便二三次,十天后,兩目見物,一個月后才得以康復。余聽鴻感嘆曰:“此皆補藥之害也。故藥能中病,大黃為圣劑;藥不中病,人參亦鴆毒,服藥者可不慎乎。”這句話的意思是,藥如果能治病,攻下峻猛的大黃就是好藥;如不能治病,滋補佳品的人參亦是毒劑。告誡不能濫用補藥,否則有百害而無一利。
因人而異對證用藥
很多人誤以為中藥平和、無毒副作用,有病治病,無病健身。其實,中藥進補要講科學。俗話說“是藥三分毒”。中醫理論認為,中藥的“毒”是指偏性。在臨床上,中醫是用藥物的偏性來糾正身體的偏性。進補應在醫生的指導下,根據不同體質,配制適合自己的用藥方案。雖說“虛則補之”,但虛癥又分陰虛、陽虛、氣虛、血虛等,對證服藥才能補益身體。
此外還要遵循“天人相應”的法則,順應春夏秋冬的變化規律,適應自然界晨昏晝夜更替,按照“春夏養陽、秋冬養陰”的綱領,選用適宜的劑型和藥物。如夏季可選用金銀花露、藿香正氣水、西瓜汁,在冬季宜熬膏滋方進補。
藥食同源,諸多食物可作藥用,又可巧用以食補,大有學問。大凡食物,皆有寒熱溫涼之屬性。醫圣張仲景在《金匱要略》中指出:“所食之味,有與病相宜,有與身為害,若得宜則益體,害則成疾。”人的體質各有差異,飲食亦需因人而異。如顴紅唇赤、口干咽燥、大便干結者,飲食宜為甘涼濡潤類,不宜食甘溫的鹿肉、桂圓、羊肉之類。若畏寒怕冷、四肢不溫、氣短懶言、大便溏泄者,宜甘溫飲食,忌柿子、螃蟹等寒涼食物。總之,食療也應辨證,才能事半功倍。
合理進補顧護脾胃
中醫常說,脾胃為后天之本。人體功能的興衰都與脾胃密切相關。無論食補、藥補,都必須經過脾胃吸收才能利用。如果脾胃運化出了問題,就會出現虛不受補的現象。
進補應適可而止,如果補得太過了,也會產生疾病。中醫歷來強調藥能中病,又要不傷正,才恰到好處。余聽鴻將用藥形象比喻為百步穿楊射箭,他說“古人云,藥必中病,一言盡之矣。如百步穿楊,九十九步不及,百零一步太過”。《素問·五常政大論》道: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,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,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,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,谷肉果菜,食養盡之,無使過之,傷其正也。”這是中醫治病用藥的圭臬。
清代名醫徐大椿《用藥如用兵論》,短短數百字,鞭辟入里,警句迭出,其云:“故雖甘草、人參,誤用致害,皆毒藥之類也……是故兵之設也以除暴,不得已而后興;藥之設也以攻疾,亦不得已而后用,其道同也”。藥者,兵也,養生保健切不可窮兵黷武,濫用補藥,而要練就百步穿楊的本領,選對、用對藥物方可取得佳效。